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国家保密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馆藏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地勘主管部门,各地勘单位:
现将河南省地质博物馆编制的《河南省馆藏地质资料涉密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采取措施,进一步细化操作步骤,逐档逐件进行涉密清理和密级界定,按照要求对涉密地质资料标注密级标志并登记造册,按时完成全省地质资料涉密清理工作。
随文转发的附件中所附的附件4、附件5,限发至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单位。各收件单位应按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保管登记,严禁违反保密规定随意复印,杜绝失泄密情况发生。
附件:《河南省馆藏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 件
河南省地质博物馆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一、目标任务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贯彻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河南省地质博物馆将对现有馆藏地质资料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家底,准确定密,正确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同时将模糊破损的地质资料进行系统修复,做好地质资料的社会利用和服务工作。
二、定密依据和范围
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秘密范围的规定》(国土资发〔2003〕147号)、《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字〔2003〕17号)、《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环发〔2004〕18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现有馆藏地质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地质资料的密级和期限重新标注。馆藏非地质资料不在清理范围。
三、清理原则
按照附件所列的国家秘密事项范围内的地质资料划定原则,对馆藏地质资料逐档、逐件进行清理,对涉密的地质资料的密级和期限逐档、逐件重新标注。如有其它难以确定密级的地质资料,应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保密局的意见确定密级。
四、工作内容
1.按现行保密规定,对馆藏所有地质资料,逐档、逐件查阅、登记,并建立按件管理和提供服务的地质资料管理数据库。
2.清理出的涉密资料,按单种或相对独立的单件资料(如单张的附图、单独成册的审批文件或图册等)提出密级确定意见,并对其密级重新标注。
3.编写馆地质资料清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成立河南省地质博物馆保密委员会
主 任:张兴辽
副主任:徐 静、李进化
成 员:陈菊花、豆敬磊、郑亚琳
六、成立地质资料清理工作小组
组长:徐 静
成员:陈菊花、豆敬磊、郑亚琳、郭世杰,并聘请部分专家参与工作。
七、工作程序
1.馆资料清理工作组对馆藏地质资料逐档逐件填表登记、清理,并向馆保密委员会提出地质资料密级确定建议意见和地质资料清单。
2.馆保密委对资料清理工作组提交的地质资料密级确定建议意见和地质资料清单逐项审查后,报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合规审核。
3.馆资料清理工作组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审核批准的密级,对每件地质资料重新标注密级,并录入数据库。
4.核准的密级审查清单,按现有勘查单位进行整理后,转交给地勘主管部门及相关地勘单位。
5.馆资料清理工作组负责编写地质资料清理工作总结,经馆保密委员会初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保密委员会。
八、时间安排
1.2007年4月底前成立馆保密委员会和资料清理工作组,制定河南省地质博物馆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2.2007年5月底前参加国土资源厅举办的地质资料清理及电子文件汇交培训班。
3.2007年11月底之前将地质博物馆保密委员会初审的地质资料密级确定意见和清单(纸质和电子各三份)报国土资源厅。
4.2008年1月底前完成地质资料密级标注和建立馆藏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核准的密级审查清单,转交地勘主管部门及相关地勘单位。
5.2008年2月底前编报河南省地质博物馆涉密地质资料清理工作总结报告(纸质和电子各三份),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保密委员会。
附件:1.河南省地质博物馆涉密地质资料定密参考表
2.河南省地质博物馆馆藏地质资料清理登记表
3.汇交地质资料涉密情况登记表
4.河南省矿产资源、测绘、环境保护、核工业工作国
家秘密范围的圈定(此件涉密,单独印发)
5.河南省矿产资源、测绘、环境保护、核工业工作国
家秘密范围的馆藏涉密资料类别(此件涉密,单独
印发)
主题词:国土资源 地矿 资料 保密 通知
抄送:省辖市国家保密局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7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