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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警示诫勉谈话与检查工作相结合。谈话前,实地检查各单位的工作秩序、环境卫生、精神面貌和服务质量,并在动员会上对检查的情况进行讲评,提出整改意见;二是警示诫勉谈话与通报案例相结合。谈话前,各工作组通报了一年来全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内部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启发大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三是警示诫勉谈话与个人述廉相结合。谈话时,首先由个人汇报2002年以来廉政工作情况,在个人述廉基础上,针对不同岗位上的人员,分别提出了警示提醒;四是警示诫勉谈话与自我整改相结合。廉政谈话后,针对各自存在的不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通过谈话,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振奋了工作精神,增强了工作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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